金利华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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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文化业务板块尝试开展新业务的实际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利益倾斜的情形。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杭州惠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吴秋生、李德和、俞伟峰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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