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鉴于11名《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拟激励对象因离职取消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同时公司拟新增4名激励对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根据公司最新股票收盘价和最新股本总额更新摊销测算及占总股本比例。调整后,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3人调整为16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0人调整为53人,授予权益总量不变。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网或者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我们认为变更后的方案是根据公司最新情况做的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监事签署:
    
    潘华 李建华
    
    全丽伟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合光电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