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光峰科技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增加公司与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米通讯”)及其关联方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截至2020年9原2020年度预 本次增加预计 现2020年度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类别 关联人 月30日交易发 计额度 额度 预计额度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生额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小米通讯技术有 日常经营需要增加采
采购原材 限公司及其关联 17,155 19,000 4,000 23,000 购需求
料 方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3,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0年8月2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主营业务:销售智能手机、销售生态链企业产品及提供客户服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 Limited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末,总资产为5,926,007万元,净资产为1,091,88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3,355,611万元,净利润为4,21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小米通讯是持有控股子公司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 10%以上出资的少数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并不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关联方,但公司出于谨慎性角度,将持有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且与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也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并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其对公司的应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公司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国内外激光显示技术引领者和核心器件研发制造商,上述合作方是各领域内的领先企业,但并不掌握激光显示技术。公司通过技术及产品与上述大客户以合资模式开拓市场,是惯常、合理的商业安排,也是产业链分工形成的必然局面。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四、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5月22日获得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5,310万元。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冠峰 秦 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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