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公告编号: 2020-05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王晓东、Rudolf Maier、徐云峰、欧建斌、张晓耕、陈玉东、华婉蓉、俞小莉、楼狄明、金章罗、徐小芳),表决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速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加快公司转型升级,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调研和讨论,认为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作为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附加值,是公司燃料电池战略业务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推进公司布局和构建“双技术线路(石墨、金属)”双极板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实现公司就燃料电池电堆核心零部件膜电极、双极板、单体电池等技术业务战略的产品融合和拓展。为此,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丹麦的全资子公司Weifu Holding ApS(SPV公司),收购比利时Borit NV 100%的股权(Borit NV公司估值EV 4270万欧元)。
授权董事长办理收购比利时Borit NV 100%股权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投资协议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了加速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拟决定通过丹麦的全资子公司(SPV公司)收购比利时 Borit NV 100% 的股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兴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实现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公司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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