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发行人”或“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同和转债”)。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0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6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3.60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0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同和药业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10月27日(T+1日)主持了同和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56139
末六位数 513184,113184,313184,713184,913184,424510,174510,674510,924510
末七位数 3908032,8908032,7215018
末八位数 48260035,08260035,28260035,68260035,88260035
末九位数 639286932,039286932,239286932,439286932,839286932
末十位数 0639735291
凡参与同和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05,49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同和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中签号码公告》的盖章页)
发行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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