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76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胡健、余弓卜、郭兆斌3人持有的合计58,500股限制性股票被质押及司法冻结,导致该部分股票暂无法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为不影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进程,公司拟采取分批次办理的方式:先将除胡健、余弓卜、郭兆斌3人以外的其他1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7,516,476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待胡健、余弓卜、郭兆斌3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质押及冻结或其它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公司再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3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58,500股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办理完毕上述第一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后,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以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改后条款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6,298,784元。 858,782,308元。
2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866,298,784股,全部为普通股。 858,782,308股,全部为普通股。
(注: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以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数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变更《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机关登记、备案手续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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