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宏大爆破
股票代码:00268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永庆先生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7层
股份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到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11
第三节 持股目的....................................................................................................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3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本报告书 指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永庆先生
宏大爆破、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因非公开发行新股导致王永庆先生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到5%以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王永庆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讯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天盈广场东塔37层。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总股本由 707,056,376股增至 750,093,456股,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大爆破 37,178,400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30,88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29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宏大爆破 37,178,400股普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于2020年10月3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707,056,376股增至 750,093,456股,王永庆先生未参与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公司股本变动,王永庆先生的持股比例由5.26%被动稀释至4.9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永庆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2020年4月27日 31.647元 686,800股 0.0971%
2020年4月28日 30.127元 521,600股 0.0738%
2020年4月29日 29.464元 700,000股 0.0990%
王永庆 集中竞价 2020年4月30日 30.041元 731,600股 0.1035%
2020年5月6日 30.496元 500,000股 0.0707%
2020年5月7日 32.784元 600,000股 0.0849%
2020年5月8日 34.128元 260,000股 0.0368%
合计 4,000,000股 0.565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永庆
2020年10月27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股票简称 宏大爆破 股票代码 002683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永庆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宏大爆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权益被动稀释)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6,294,600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0.89%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数量:30,883,800股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4.37%
合计持股数量:37,178,400股
合计持股比例:5.26%
持股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变动数量:0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合计变动比例:0.30%
比例 变动后合计持股数量:37,178,400股
合计持股比例:4.96%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由于公司在2020年10月3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工作,公司总股
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由707,056,376股增至750,093,456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
是否拟于未来 12 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否□(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