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0-02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99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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