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本公司对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上述两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3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16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3,75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2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630,75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05,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72,549,600.00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82759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905,000.00元已于2016年4月28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310069037018800004584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4月29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 民 币392,549,600.00元 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奉 贤 支 行 的310069037018800004584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上 海奉 贤支 行 开立 的31050182360000000395募 集资 金 专户 人民 币125,798,500.00元、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96,372,000.00元以及本公司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70,379,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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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续)
于2016年5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6年6月及7月分别变更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项目(详见下文“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于2016年7月25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70,379,1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613,046.41元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开立的07175201040004221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50131000514472592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7月26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6,372,0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472,154.06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开立的2406078019200039559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158000002122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本公司及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注销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07175201040004221募集资金专户,于2017年8月28日注销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310069037018800004584募集资金专户,于2017年8月31日注销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宁支行2406078019200039559募集资金专户,于2018年5月17日注销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31050182360000000395募集资金专户。专项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于专项账户注销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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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6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2020年6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8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4,40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71,811,801.48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827595_B03号验证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4,400,000.00元已于2020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7月14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 民 币385,000,000.00元 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奉 贤 支 行 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转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开立的442979952798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135,000,000.00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山东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雪榕”)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开立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人民币250,000,000.00元。
于2020年7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山东雪榕、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8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9月,本公司、山东雪榕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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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续)
于2020年8月14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189,399,999.00元及利息人民币588,049.60元,从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市 奉 贤 支 行 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开立的9550880055153100458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的310069037013001408006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于2020年9月2日,本公司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工业综合开发区支行442979952798募集资金专户;于2020年9月10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49,955,842.50元及利息与理财产品收益合计人民币306,592.87元,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路支行开立的8110201012901237661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的98740078801800001804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于专项账户注销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前,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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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3、前次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本金 其中:利息(注) 备注 募集资金来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 31050182360 首次公开发行A
份有限公司上海 000000395 - - - 已销户 股
奉贤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07175201040 首次公开发行A
份有限公司长春 004221 - - - 已销户 股
汽车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31006903701 首次公开发行A
限公司上海奉贤 8800004584 - - - 已销户 股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24060780192 首次公开发行A
份有限公司威宁 00039559 - - - 已销户 股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98740158000 首次公开发行A
行股份有限公司 002122 - - - 已销户 股
奉贤支行
上海农村商业银 50131000514 首次公开发行A
行股份有限公司 472592 - - - 已销户 股
奉贤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31006903701 公开发行可转
限公司上海市奉 3001408006 - - - 已销户 换公司债券
贤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市奉 44297995279 - - - 已销户 公开发行可转
贤工业综合开发 8 换公司债券
区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 95508800551 公开发行可转
限公司上海奉贤 53100458 190,193,332.10 189,399,999.00 793,333.10 - 换公司债券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98740078801 公开发行可转
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1804 - - - 已销户 换公司债券
奉贤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2010129 公开发行可转
限公司上海淮海 01237661 249,312,210.41 248,975,801.92 336,408.49 - 换公司债券
路支行
合计 439,505,542.51 438,375,800.92 1,129,741.59
注:除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外,利息金额还包括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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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续)
3、前次募集资金余额情况(续)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0,75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200,400.00
募集资金净额 572,549,6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60,255,500.00
加:2016年理财产品收益 1,995,758.93
加:2017年理财产品收益 384,363.02
加:2016年利息收入 930,266.40
加:2017年利息收入 145,224.40
加:2018年利息收入 17,801.32
减: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428,599,946.94
减:2017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77,870,522.15
减:2018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9,297,044.98
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000,000.00
减:发行费用(注) 10,6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注) 574,400,000.00
加:2020年1-9月理财产品收益 390,146.12
加:2020年1-9月利息收入 739,595.47
减:2020年1-9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36,024,199.08
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439,505,542.51
注:由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88,198.52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此处发行费用仅包含保荐
费用及承销费用,未包括其他发行费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应为人民币
571,811,80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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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实施主体变更为设立在长春市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日产90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实施主体为设立在威宁县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全资子公司威宁雪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于2016年4月21日签署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一致,无实际投资总额变更情况。
有关变更项目的具体分析和说明见下文“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于2020年6月22日签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签署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日产90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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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于2016年6月及7月本公司分别变更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包括: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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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3,075.00(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7,602.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37.20各年度/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28% 2016年: 48,885.55
2017年: 7,787.05
2018年: 929.70
2019年及2020年1-9月: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额与 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工程度)
金额的差额
1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 12,579.85 12,579.85 12,664.76(注2) 12,579.85 12,579.85 12,664.76(注2) (84.91)(注3) 2017年6月30日(注3)
目 目
2 日产40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 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 17,037.91 17,037.91 17,229.18 17,037.91 17,037.91 17,229.18 (191.27) 2017年6月30日
车间新建项目 车间项目(注4)
3 偿还银行贷款 偿还银行贷款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 2016年5月19日
4 日产90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 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 9,637.20 9,637.20 9,708.36 9,637.20 9,637.20 9,708.36 (71.16)(注6) 2016年9月30日
产基地建设项目 车间项目(注5)
合计 57,254.96 57,254.96 57,602.30 57,254.96 57,254.96 57,602.30 (3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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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和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
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中包括2016年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人民币6,025.55万元。
注3: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2,579.85万元,
其中包含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6月
30日基本完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该募集项目累计投入人
民币12,664.7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占项目总投资
额的100.67%。
本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取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及
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本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已建设完工,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从“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一次性提取剩余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1,281.95万元(此项目铺
底流动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已使用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218.05
万元),用于该项目日常生产经营,并同意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987.43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提取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987.4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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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注4: 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将“日产40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
上海市变更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丙三十一路,相应地实施主体由
本公司变更为设立在长春市的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榕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也相应变更,并授权董事长签订新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该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主要系近年华东地区
食用菌工厂化产能释放较快,竞争相对激烈,而东三省气候条件
独特,食用菌需求量大、市场广阔,且食用菌产能相对不足,市
场环境好,且长春市相对于上海市劳动力等成本较低。本公司决
定将“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
变更为长春市,更利于合理分布产能;有利于资源整合,进一步
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对本公司长远发展有利。此次变更符合本公司发展的
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
查意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号)。
本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即开始投入建设,项目总
投资人民币17,037.91万元,该项目已于2017年6月30日前投
产。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
民币17,229.1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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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注5: 本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日产90
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日产90吨金针菇
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24,638.3884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人民币9,637.20万元,其余资金由本公司
自筹解决。此次变更涉及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5.28%。
“日产90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本公司根据当
时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由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投入“日产90吨双孢蘑
菇工厂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637.20万元,
相对于原计划,资金缺口较大,故本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顺序和金额进行
了明确,即为最末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考虑到本公司在金针菇
工厂化种植领域具有技术领先、管理先进、规模领先、人才储备
充足等方面的优势,为了进一步巩固金针菇行业龙头地位,争取
更大的市场份额,优化本公司资源配置,增加西南地区金针菇的
产能,使本公司全国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且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
利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决定将“日产90吨双孢蘑菇工厂化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
查意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上披露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号)。
注6: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9,708.36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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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注7: 本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
查意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披露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号)。
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6年度累计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
645,000,000.00 元, 2016 年 度 实 现 投 资 收 益 人 民 币
1,995,758.9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的理财
产品余额为人民币75,000,000.00元。2017年1-2月,累计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60,000,000.00 元,赎回理财产品人民币
135,000,000.00 元, 2017 年 1-2 月实 现投资收 益人民币
384,363.02元。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3个月以内的银行短期现金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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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注2)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至9月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1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长春高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 96.30% 达产100%后,每年新增净利润人民币1,846.99万元 1,287.08 2,254.19 2,357.47 2,393.66 8,292.40 是(注3)
间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第一年:人民币747万元
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 第二年:人民币5,275万元
4 间项目 91.80% 第三年:人民币5,460万元 3,162.93 2,317.56 2,697.15 2,970.27 13,024.80 (注4)
第四年:人民币5,645万元
生产期内正常年份:人民币5,769万元(注4)
注1: 食用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由于该项目系用于提升本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菌种繁育水平、保障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菌种供应、试生
产新品食用菌以增加本公司的产品种类,其相关资产与本公司其他资产合并经营,无法单独核算该部分资产所产生的效益。
注2: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3: 该项目于2017年6月下旬开始投入生产,2017年8月开始盈利,已于2017年9月全面达产。除2017年度由于未达到整年度生产,于9月至12月的4
个月期间内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87.08万元,占全年承诺效益的69.69%,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该项目分别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254.19万
元、人民币2,357.47万元及人民币2,393.66万元,占全年承诺效益的122.04%、127.64%及129.60%,均达到了该项目的预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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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续)
注4: 该项目于2016年11月全面达产,根据2016年7月1日本公司公告的《雪榕生物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该项目承诺投
产第一年实现效益人民币747万元,第二年实现效益人民币5,275万元,第三年实现效益人民币5,460万元,第四年实现效益人民币5,645万元。截至
2020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024.80万元,占2016年至2020年1-9月累计承诺效益人民币21,360,75万元的60.98%。本公司
“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的盈利预测于2015年7月编制,当时参考2014年金针菇的平均销售价格,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金针菇价格
的下降趋势,盈利测算中金针菇的价格为人民币 6元/公斤。工厂化金针菇行业产能扩张、短期内市场供需失衡导致产品销售价格呈现下降趋势是导致
“日产90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未实现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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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签署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泰国食用菌工厂化
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第三期)
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如下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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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续)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00.00 (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602.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20年1-9月: 13,602.4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资金额 金额 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日项目完工程度)
1 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 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 20,000.00 18,681.18(注2) - 20,000.00 18,681.18 - (18,681.18)(注2) 在建中
车间建设项目 产车间建设项目
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 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
2 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 金针菇工厂化生产车 25,000.00 25,000.00 102.42 25,000.00 25,000.00 102.42 (24,897.58)(注3) 在建中
目(第三期) 间项目(第三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 -
合计 58,500.00 57,181.18 13,602.42 58,500.00 57,181.18 13,602.42 (43,57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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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续)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的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注2: “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前期通过当地银行贷款
投入进行建设。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累计投入118,491万
泰铢,累计投资额占项目预算的58.37%,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到
位后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发行费用进行调整,相应扣
除人民币1,318.82 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
18,681.18万元。
注3: 截止2020年9月30日,“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针菇工厂化
生产车间项目(第三期)”募集资金尚有资金人民币 24,897.58
万元,占该项目前次未使用募集资金的99.59%。前次募集资金结
余资金及利息将随着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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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续)
注4: 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2020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阅通过
《关于调整供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
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经营计划及未来进一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本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
查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号)。
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9月,累
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680,000,000.00元,赎回理财产品人
民币 290,000,000.00 元, 2020 年 1-9 月累计收到人民币
390,146.12元的收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90,000,000.00元。
上述理财产品均为3个月以内的银行短期现金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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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1至9月 实现效益
1 泰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车 不适用(注2) 投产第一年:泰铢704.61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2)
间建设项目 生产期内正常年份:泰铢15,431.33万
山东德州日产101.6吨金 投产第一年:人民币-46.93万元
2 针菇工厂化生产车间项目 不适用(注3) 生产期内正常年份:人民币3,061.38万元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3)
(第三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 该项目于2019年7月开始投入建设,并于2020年6月中旬开始小规模试生产,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2020年度未达到整年度生产,本公司预计
2021年度该项目年度净利润能达到承诺效益。
注3: 该项目于2020年7月开始投入建设,目前仍处于建设中,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2020年9月30日仍未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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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今的各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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