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507号
(共3册,第1册)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七日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声明................................................................................................................................1
摘 要..............................................................................................................................3
正 文..............................................................................................................................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概况.........................................................................................................5
二、评估目的...........................................................................................................2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0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9
五、评估基准日.......................................................................................................30
六、评估依据...........................................................................................................30
七、评估方法...........................................................................................................34
八、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35
九、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48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9
十一、评估假设.......................................................................................................52
十二、评估结论.......................................................................................................54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57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60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日.........................................................................................61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63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我们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
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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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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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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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507号
摘 要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对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整合所涉及的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就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整合之事宜,需对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被评估单位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2,658.65 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3,236.8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421.76 万元。
三、价值类型: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
五、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浙江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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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1,582.00 万元人民
币,金额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捌拾贰万元整。较账面净资产 9,421.76万
元,增值22,160.24万元,增值率235.20%。
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有效。
八、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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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507号
正 文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整合所涉及的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概况
1.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股份”)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6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50117P
法定代表人:张德进
注册资本:74018.0802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9月30日
经营范围:叉车、牵引车、平台搬运车、手动托盘车、高空作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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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堆高机、正面吊、装载机、工程机械、无人驾驶工业车辆、矿山起
重运输机械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铸锻件、热处理件、转向桥、驱动
桥、油缸、变矩器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
险品)、电子产品、电器机械、橡胶产品销售;智能搬运(系统)、自
动化仓储物流项目集成及应用;机械行业科技咨询、信息服务;商用及
住宅房屋、设备资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加力仓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力股份”)
公司住所:长兴县虹星桥镇工业集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77720934L
法定代表人:张汉章
注册资本:41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8日
经营范围:液压泵站、仓储物流设备(除汽车)生产、安装、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工具、充电器、电气机械及模具、电子元器件销售;液压泵站维修(仅限上门维修)
3.被评估单位基准日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加力股份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汉章 2266.90 54.49%
2 王志平 432.00 10.38%
3 吴伯华 322.00 7.74%
4 张建东 318.10 7.65%
5 李凤鸣 170.00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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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份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6 钱龙 120.00 2.88%
7 孙怡芳 69.00 1.66%
8 张建辉 37.00 0.89%
9 范勇 35.00 0.84%
10 朱国平 30.00 0.72%
11 虞炳泉 128.00 3.08%
12 殷珏 100.00 2.40%
13 张洪明 72.00 1.73%
14 顾志雄 60.00 1.44%
合计 4160.00 100%
4.历史沿革
(1)设立
加力股份的前身系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加”),系王志平、吴伯华、钱龙及上海加力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加力富”)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加力股份提供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并经查验,浙江上加设立如下:
①2011年2月28日,王志平、吴伯华、钱龙及上海加力富作为发起股东在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临时办公室召开股东会,并形成《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选举张汉章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由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选举王志平为公司监事。同日,四股东签署了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工商章程。
②2011年2月2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浙工商)名称预核内[2011]第 05810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为“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
③2011年 6月 27日,湖州金陵永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金永会(验)字[2011]第133号验资报告,截止至2011年6月27日止,浙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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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机械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
币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④根据公司设立登记核准表的记载,企业名称为“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住所为长兴县红星桥镇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张汉章,注册资本 1600万元,实收资本 1600万元,公司类型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搬运机械设备及配件、仓储设备及配件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营业期限为2011年6月28日至2061年6月27日。加力股份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实收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上海加力富 货币 1040 65
2 王志平 货币 320 20
3 吴伯华 货币 160 10
4 钱龙 货币 80 5
合计 1600 100
⑤根据企业登记证照办法及归档记录表的记载,2011年6月28日,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的准予登记通知书编号为长工商准登(2011)第1891号,注册号为330522000072623。
(2)历次变更
①2012年5月16日,浙江上加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外转让股权。
A.2012年5月14日,浙江上加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形成《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上海加力富将其持有的上加有限 65%的股权以人民币 1,0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汉章;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五金工具、充电器、电气机械及模具、电子元器件销售;液压泵站、仓储物流设备(除汽车和特种设备外)生产、安装、销售;货物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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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根据企业登记证照办法及归档记录表的记载,2012年5月16日,浙江上加的准予登记通知书编号为长工商准登(2012)第 1262号,注册号为330522000072623。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加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实收资本 股权比例(%)
(万元)
1 张汉章 货币 1040 65
2 王志平 货币 320 20
3 吴伯华 货币 160 10
4 钱龙 货币 80 5
合计 1600 100
②2013年12月12日,浙江上加变更经营范围。
A.2012年 12月 11日,浙江上加申请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五金工具、充电器、电气机械及模具、电子元器件销售;液压泵站、仓储物流设备(除汽车外)生产、安装、销售;货物进出口。
B.根据企业登记证照办法及归档记录表的记载,2013 年 12 月 12日,浙江上加的准予登记通知书编号为长工商准登(2013)3667号,注册号为330522000072623。
③2014年11月18日,浙江上加变更经营范围。
A.2014年 11月 17日,浙江上加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形成《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液压泵站、仓储物流设备生产、安装、销售;货物进出口;五金工具、充电器、电气机械及模具、电子元器件销售、液压泵站维修(仅限上门维修)。
B.根据企业登记证照办法及归档记录表的记载,2014 年 11 月 18日,浙江上加的准予登记通知书编号为长工商准登(2014)3324号,注册号为33052200007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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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2015年8月27日,浙江上加将注册资本从1600万元增加至3800万元,并吸收新股东张建东、李凤鸣、范勇、陈其平、孙怡芳、张建辉、朱国平。
A.2015年 8月 4日,浙江上加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形成《浙江上加机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从 1600万元增加至 3,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200 万元由张汉章以货币方式认缴1,040 万元,王志平以货币方式认缴 112 万元,吴伯华以货币方式认缴162万元,钱龙以货币方式认缴 40万元,张建东以货币方式认缴 292万元,李凤鸣以货币方式认缴 170万元,范勇以货币方式认缴 135万元,陈其平以货币方式认缴113万元,孙怡芳以货币方式认缴69万元,张建辉以货币方式认缴 37万元,朱国平以货币方式认缴 30万元。上述出资应于2015年10月31日前缴足。
B.2015 年 9 月 9 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天验报字[2015]第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15年9月9日,浙江上加收到钱龙、李凤鸣、陈其平、孙怡芳、张建辉、朱国平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59万元;2015年9月18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天验报字[2015]第 1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5年 9月 18日,浙江上加收到王志平、吴伯华、范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9万元;2015年9月22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天验报字[2015]第 2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5年 9月 22日,浙江上加收到张汉章、张建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92万元;2015年 9月25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天验报字[2015]第2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5年 9月 25日,浙江上加收到张汉章、张建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00万元;2015年9月28日,湖州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湖天验报字[2015]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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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 2015年 9月 28日,浙江上加收到张汉章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首期(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440万元。至此,新
增注册资本2200万元全部实缴到位。
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上加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 出资形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汉章 货币 2080 54.7368
2 王志平 货币 432 11.3684
3 吴伯华 货币 322 8.4737
4 张建东 货币 292 7.6842
5 李凤鸣 货币 170 4.4737
6 范勇 货币 135 3.5526
7 钱龙 货币 120 3.1579
8 陈其平 货币 113 2.9737
9 孙怡芳 货币 69 1.82
10 张建辉 货币 37 0.9737
11 朱国平 货币 30 0.7895
合计 3800 100
C.根据企业登记证照办法及归档记录表的记载,2015年8月27日,浙江上加的准予登记通知书编号为长工商准登(2015)2428号,注册号为330522000072623。
至此,至浙江上加有限整体变更为加力股份之前,浙江上加的股本未再发生变化。
⑤2015年12月7日,浙江上加整体变更为加力股份。
⑥2016年度,张汉章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范勇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 331,000.00股,本次买入后,张汉章持有加力股份股份21,131,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5.61%;范勇持有加力股份股份1,019,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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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张汉章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陈其平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 533,000.00股,本次买入后,张汉章持有加力股份股份21,664,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7.01%;范勇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陈其平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 597,000.00 股,本次买入后,范勇持有加力股份 1,616,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25%;
序 股东 变动前持股数 2016年度变动后持 2017年度变动后持
号 (万股)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1 张汉章 2080 2131.1 2166.4
2 王志平 432 432 432
3 吴伯华 322 322 322
4 张建东 292 292 292
5 李凤鸣 170 170 170
6 范勇 135 135 161.6
7 钱龙 120 101.9 101.9
8 陈其平 113 113 0
9 孙怡芳 69 69 69
10 张建辉 37 37 37
11 朱国平 30 30 30
合计 3800 3800 3800
⑦2018年度,张汉章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范勇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1,004,000.00股,本次买入后,张汉章持有加力股份股份22,668,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4.49%;张建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范勇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 262,000.00 股,本次买入后,张建东持有加力股份3,182,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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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变动前持股数(万股) 变动后持股数(万股)
1 张汉章 2166.4 2266.8
2 王志平 432 432
3 吴伯华 322 322
4 张建东 292 318.2
5 李凤鸣 170 170
6 范勇 161.6 35
7 钱龙 101.9 101.9
8 孙怡芳 69 69
9 张建辉 37 37
10 朱国平 30 30
总计 3800 3800
⑧2018年9月17日,加力股份注册资本由3800万元增加至4160万元。
A.2018年 2月 2日,公司与虞炳泉资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虞炳泉定向发行 1,28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虞炳泉以现金方式按每股4.5元的价格认购,认购总金额为 5,760,000元,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事项之日起生效。
2018年 2月 2日,公司与殷珏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殷珏定向发行 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殷珏以现金方式按每股 4.5 元的价格认购,认购总金额为4,500,000元,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事项之日起生效。
2018年 2月 2日,公司与张洪明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张洪明定向发行720,000股人民币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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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股票,张洪明以现金方式按每股 4.5 元的价格认购,认购总金额为
3,240,000元,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准本次定向发行事项之日起生效。
2018年 2月 2日,公司与顾志雄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约定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顾志雄定向发行6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顾志雄以现金方式按每股 4.5 元的价格认购,认购总金额为2,700,000元,该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定向发行事项之日起生效。
B.2018年3月19日,加力股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的《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8,000,000股,占加力股份股份总数的 100%。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以38,000,000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C.2018年 4月 11日,华普天健出具会验字[2018]3056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核验。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4月3 日,加力股份已收到虞炳泉、殷珏、张洪明、顾志雄的货币出资共计1,620万元。其中 3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00万股增至4,160万股,注册资本由3,800万元增至4,16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加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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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张汉章 2266.8 54.4903
2 王志平 432 10.3846
3 吴伯华 322 7.7404
4 张建东 318.2 7.6490
5 李凤鸣 170 4.0865
6 范勇 35 0.8413
7 钱龙 120 2.8846
8 孙怡芳 69 1.6587
9 张建辉 37 0.8894
10 朱国平 30 0.7212
11 虞炳泉 128 3.0769
12 殷珏 100 2.4038
13 张洪明 72 1.7308
14 顾志雄 60 1.4423
合计 4160 100
⑨2019年度,张汉章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购入股东张建东所持的加力股份股份 1,000.00股,本次买入后,张汉章持有加力股份股份22,669,0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4.49%。
序号 股东 变动前持股数(万股) 变动后持股数(万股)
1 张汉章 2266.8 2266.9
2 王志平 432 432
3 吴伯华 322 322
4 张建东 318.2 318.1
5 李凤鸣 170 170
6 范勇 35 35
7 钱龙 1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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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 变动前持股数(万股) 变动后持股数(万股)
8 孙怡芳 69 69
9 张建辉 37 37
10 朱国平 30 30
11 虞炳泉 128 128
12 殷珏 100 100
13 张洪明 72 72
14 顾志雄 60 60
总计 4160 4160
5.加力股份所属股权投资单位
目前,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加力股份直接投资的公司共 2家。具体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长兴加富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100% 500,000.00
2 上海加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100% 3,078,553.77
长期投资合计 3,578,553.77
(1)被投资单位:长兴加富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长兴加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富贸易”)
公司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虹星桥镇家纺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建东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3日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技术咨询及服务,食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被投资单位:上海加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加力搬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力搬运”)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北公路2355号A、B幢
法定代表人:张汉章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03日
经营范围:搬运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建筑材料、针纺织品、日用百货、汽摩配件批发零售;搬运设备保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组织结构
加力股份组织机构健全,内设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7.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4)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运输设备。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00 5.00 4.75
机器设备 5.00-10.00 5.00 9.50-19.00
运输设备 4.00 5.00 23.75
电子设备 3.00 5.00 31.67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6)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类 别 摊销年限(年)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土地使用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专利权 5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软件 5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7)税种、税率:
①主要税种及税率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16%、13%、9%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
②税收优惠
加力股份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公司近年财务数据资料
加力股份近年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概况见下表。
近年加力股份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30日
总资产 14,733.21 18,847.58 23,259.26
负债 6,572.37 9,601.47 13,363.29
净资产 8,160.84 9,246.11 9,895.97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1-9月
营业收入 16,489.87 26,810.05 25,706.68
利润总额 1,043.54 1,510.89 1,853.31
净利润 937.95 1,293.27 1,642.71
上述数据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19]3012 号、容诚审字[2020]310Z0012 号和容诚审字[2020]230Z39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合力股份与被评估单位无关联关系。
二、评估目的
就加力股份拟股权整合之事宜,需对加力股份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加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基本情况
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加力股份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所申报的企业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2,658.65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3,236.8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421.76 万元。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上述资产及负债评估前账面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5,146.81
非流动资产 7,511.8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57.86
固定资产 5,318.36
无形资产 1,499.33
长期待摊费用 100.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98
其他流动资产 185.48
资产总计 22,658.65
流动负债 13,236.89
负债合计 13,236.89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421.76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内全部资产及负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上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399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企业申报范围内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26项商标专用权和87项专利权,具体如下:
1.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片 专用权期限 商品服务 国际
分类
2018年12月14日至 运输;快递服务(信件或商品);货物
1 28608303 2028年12月13日 贮存;贮藏信息;搬运;商品包装;拖 39
运;运载工具(车辆)出租;能源分配
2018年12月14日至 服装;领带;皮带(服饰用);袜;成品
2 28608303 2028年12月13日 衣;婚纱;鞋(脚上的穿着物);帽;手 25
套(服装);婴儿全套衣;
自行车;空中运载工具;遥控运载工具
3 28608301 2018年12月14日至 (非玩具);叉车;蓄电池搬运车;搬 12
2028年12月13日 运手推车;架空运输设备;陆、空、水
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汽车;船;
车辆性能检测;服装设计;计算机编
2018年12月14日至 程;托管计算机站(网站);替他人研
4 28608303 2028年12月13日 究和开发新产品;计算机软件设计;工 42
业品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维护;电子
数据存储;云计算
食用酒精;烧酒;烈酒(饮料);白酒;
5 28608299 2018年12月14日至 果酒(含酒精);汽酒;黄酒;蒸煮提 33
2028年12月13日 取物(利口酒和烈酒);葡萄酒;米
酒;
餐厅;动物寄养;住所代理(旅馆、供
2018年12月14日至 膳寄宿处);茶馆;日间托儿所(看孩
6 28608303 2028年12月13日 子);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 43
器皿;烹饪设备出租;饭店;活动房屋
出租;养老院;
7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出借书籍的图书馆;动物园服务;组织 41
2029年08月27日 彩票发行;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片 专用权期限 商品服务 国际
分类
8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商品包装;运载工具(车辆)出租;拖 39
2029年08月27日 运;能源分配;
9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牙用研磨剂;医用棉;医用胶布;兽医 5
2029年08月27日 用药;
10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树胶脂;食用色素;松香; 2
2029年08月27日
手动千斤顶;手工打包机;农业器具
2018年12月14日至 (手动的);扳手(手工具);切削工
11 28608303 2018年12月13日 具(手工具);手动气泵;园艺工具 8
(手动的);手动的手工具;刀;刀叉
餐具;
12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刀叉餐具; 8
2029年08月27日
13 28608302A 2019年08月28日至 服装设计; 42
2029年08月27日
14 19395989 2017年07月14日至 搬运手推车; 12
2027年07月13日
15 19395810 2017年06月28日至 测绘仪器;计算机;电子防盗装置;眼 9
2027年06月27日 镜;
2017年01月28日至 电池;电池充电器;电池极板;电子防
16 18702433 2027年01月27日 盗装置;计算机;传真机;手机;测绘仪 9
器;秤;眼镜;
果酒(含酒精);蒸煮提取物(利口
17 15593253 2015年12月14日至 酒和烈酒);葡萄酒;烈酒(饮料); 33
2025年12月13日 汽酒;米酒;黄酒;食用酒精;烧酒;白
酒;
18 13694525 2016年09月14日至 牵引机;手推车;运载工具用轮胎; 12
2026年09月13日
农业机械;自行车组装机械;电池机
19 10712161 2013年06月07日至 械;电梯(升降机);风力发电设备;金属 7
2023年06月06日 加工机械;发电机;泵(机器、引擎或
马达部件);阀(机器零件);搅拌机;
2013年06月07日至 电池极板;电池充电器;电池;秤;测绘
20 10712282 2023年06月06日 仪器;手提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电子 9
防盗装置;眼镜;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注册号 商标图片 专用权期限 商品服务 国际
分类
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
21 10712108 2013年06月07日至 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叉车;起重车; 12
2023年06月06日 汽车车身;自行车;陆地车辆变速箱;
船;气泵(运载工具附件);搬运手推车;
22 8702235 2011年11月07日至 架空运输设备;手推车; 12
2021年11月06日
泵(机器);铲运机;车辆轴承;阀(机器
23 8702216 2011年10月07日至 零件);滚筒(机器零件);起重机;扫路 7
2021年10月06日 机(自动推进);升降设备;液压机;装卸
设备
2014年05月14日至 泵(机器);车辆轴承;阀(机器零件);滚
24 8702211 2024年05月13日 筒(机器零件);起重机;扫路机(自动推 7
进);升降设备;装卸设备;
2011年10月07日至 叉车;车轮;架空运输设备;起重车;气
25 8702268 2021年10月06日 泵(车辆附件);手推车;拖车(车辆);蓄 12
电池搬运车;运货车;助力车
起重机.;带升降设备的立体车库;
26 3398006 2014年10月14日至 电梯(升降机);升降设备.;升降设备; 7
2024年10月13日 起重机(升降装置);运输机(机器);卡
车用千斤顶;起重机;
2.专利权,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1 一种纸卷搬运叉车 发明 2390348 ZL2014107074152 20
22日 持
一种用于纸卷搬运的 2017年3月 专利权维
2 机械抱臂装置 发明 2417894 ZL201410709760X 15日 持 20
一种叉车上的桶夹机实用 2016年6月 专利权维
3 构 新型 5320230 ZL2016201520756 29日 持 10
实用 2016年6月 专利权维
4 一种电动桶夹车 新型 5320278 ZL201620152310X 29日 持 10
外观 2016年9月 专利权维
5 叉车 设计 3797107 ZL2016301729606 10日 持 10
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6 一种搬运车 新型 5713172 ZL201620710040X 月30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7 一种电动搬运车 新型 6080789 ZL2016207071271 19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6月 专利权维
8 前移式叉车 新型 6269320 ZL2016207145913 30日 持 10
前移式叉车的驱动轮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9 组件 新型 5712207 ZL2016207099597 月30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10 前移式叉车的外门架新型 6080373 ZL2016207131840 19日 持 10
前移式叉车的行驶总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11 成 新型 5932675 ZL2016207140375 15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12 一种叉车 新型 6080191 ZL2016206966960 19日 持 10
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13 一种叉车的动力装置新型 5713368 ZL2016207140515 月30日 持 10
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14 一种叉车的货叉架 新型 5712105 ZL2016206966710 月30日 持 10
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15 一种叉车的平衡轮 新型 5712142 ZL2016207124940 月30日 持 10
一种结构紧凑的前移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16 式叉车 新型 6081057 ZL2016207086169 19日 持 10
一种前移式叉车的门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17 架总成 新型 6080286 ZL2016207131450 19日 持 10
一种行驶稳定的前移实用 2017年4月 专利权维
18 式叉车 新型 6080245 ZL2016207140407 19日 持 10
一种电动搬运车的驱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19 动总成 新型 5712391 ZL2016207029518 月30日 持 10
一种电动搬运车的电实用 2016年11 专利权维
20 器总成 新型 5712241 ZL2016207093957 月30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1 搬运车 新型 5891431 ZL2016209676090 1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实用 2017年1月 专利权维
22 电动牵引车 新型 5885441 ZL2016209614997 25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3 牵引车 新型 5889088 ZL2016209730396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4 全电动步进式搬运车新型 5891357 ZL2016209711215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5 一种搬运车 新型 5891376 ZL2016209698136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6 一种电动搬运车 新型 5891633 ZL2016209568221 1日 持 10
一种电动搬运车上的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7 平衡轮总成 新型 5894178 ZL2016209705002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8 一种电动牵引车 新型 5894369 ZL2016209676283 1日 持 10
一种电动牵引车上的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29 驱动轮总成 新型 5894369 ZL2016209720360 1日 持 10
一种电动牵引车上的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30 手柄总成 新型 5891718 ZL2016209613890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31 一种牵引车 新型 5889215 ZL2016209568382 1日 持 10
一种全电动步进式搬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32 运车 新型 5891773 ZL2016209612313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33 一种全电动牵引车 新型 5889193 ZL2016209698850 1日 持 10
实用 2017年2月 专利权维
34 电动搬运车 新型 5893583 ZL2016209729596 1日 持 10
步行式半电动搬运车外观 2017年12 专利权维
35 (SL10GF) 设计 4402475 ZL2017302649942 月5日 持 10
一种前移式电动叉车实用 2018年2月 专利权维
36 用前驱总成 新型 6934707 ZL2017206685675 2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一种前移式电动叉车实用 2018年2月 专利权维
37 用车架 新型 6934708 ZL2017206685660 2日 持 10
实用 2018年2月 专利权维
38 一种全电动搬运车 新型 6934691 ZL2017207399609 2日 持 10
一种全电动搬运车用实用 2018年2月 专利权维
39 驱动总成 新型 6934692 ZL2017207399581 2日 持 10
实用 2018年2月 专利权维
40 一种双提升堆垛车 新型 7009927 ZL2017206695906 23日 持 10
一种双提升堆垛车用实用 2017年12 专利权维
41 提升托架机构 新型 6773789 ZL2017206695944 月26日 持 10
一种蓄电池平衡重式实用 2018年9月 专利权维
42 叉车的动力装置 新型 7899720 ZL2018203354586 28日 持 10
一种蓄电池平衡重式实用 2018年9月 专利权维
43 叉车的电气系统 新型 7908427 ZL2018203379367 28日 持 10
一种运行平稳的蓄电实用 2018年9月 专利权维
44 池平衡重式叉车 新型 7908073 ZL2018203379102 28日 持 10
一种蓄电池平衡重式实用 2018年9月 专利权维
45 叉车的门架总成 新型 7908901 ZL2018203352824 28日 持 10
一种蓄电池平衡重式实用 2018年9月 专利权维
46 叉车的车身总成 新型 7939851 ZL2018203355146 28日 持 10
平衡重式叉车 外观 2018年11 专利权维
47 (E1530A) 设计 4916736 ZL2018303353733 月16日 持 10
搬运车(全电动步行外观 2019年1月 专利权维
48 式SL15GI) 设计 5015842 ZL2018303353184 11日 持 10
外观 2019年1月 专利权维
49 牵引车(T40) 设计 5019705 ZL2018303351028 15日 持 10
搬运车(全电动步行外观 2019年1月 专利权维
50 式SL20GE) 设计 5022379 ZL2018303351117 15日 持 10
搬运车(全电动步行外观 2019年1月 专利权维
51 式SL15GF) 设计 5022378 ZL2018303351047 15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站驾平衡重叉车 外观 2019年3月 专利权维
52 (E1530GL) 设计 5094458 ZL2018303351865 19日 持 10
一种结构紧凑的蓄电实用 2019年1月 专利权维
53 池平衡重式叉车 新型 8367067 ZL2018203356134 15日 持 10
一种叉车用平滑送料
2019年9月 专利权维
54 门架总成及应用该门发明 3522178 ZL2018104929636 20
10日 持
架总成的叉车
半电动搬运车 外观 2019年9月 专利权维
55 (SM15) 设计 5379850 ZL2019301631739 20日 持 10
全电动堆垛车 外观 2019年9月 专利权维
56 (CL15GHY) 设计 5378391 ZL2019301631743 20日 持 10
全电动搬运车 外观 2019年11 专利权维
57 (SL20GH) 设计 5441675 ZL2019301631917 月5日 持 10
步行式电动搬运车 外观 2019年11 专利权维
58 (SL15H) 设计 5457529 ZL201930229750X 月12日 持 10
一种牵引车转向装置实用 2019年11 专利权维
59 及运用该转向装置的新型 9650066 ZL2019200818051 月22日 持 10
牵引车
全电动堆高车 外观 2019年11 专利权维
60 (CL15E00) 设计 5473375 ZL2019301631921 月22日 持 10
一种前移式自动推料 2019年12 专利权维
61 叉车 发明 3641356 ZL2018104929532 月24日 持 20
一种液压阀组控制系实用 2019年12 专利权维
62 统及具有其的智能型新型 9817278 ZL2019206718358 月24日 持 10
堆垛车
一种步行式电动搬运实用 2020年1月 专利权维
63 车 新型 9932333 ZL201920672271X 14日 持 10
站驾平衡重叉车 外观 2020年1月 专利权维
64 (E05JZ-00) 设计 5606868 ZL2019301631813 31日 持 10
站驾三支点平衡重式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65 叉车 设计 5852377 ZL202030018073X 5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一种叉车半电动升降实用 2020年7月 专利权维
66 装置 新型 10969127 ZL2019218333695 10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67 全电动搬运车 设计 5860742 ZL2020300113824 9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68 仪表台组件 设计 5853764 ZL2020300113839 5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69 锂电池 设计 5853079 ZL2020300118029 5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0 智能型堆垛车 设计 5857801 ZL2020300118160 9日 持 10
低拉拣选车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1 (JXD12、JXD20)设计 5903316 ZL2020300142329 26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2 高位拣选车 设计 5861740 ZL2020300142386 26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3 全电动搬运车 设计 5899936 ZL2020300142437 26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4 三支点平衡重式叉车设计 5900092 ZL2020300147708 26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6月 专利权维
75 座驾前移式叉车 设计 5850708 ZL2020300180706 5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8月 专利权维
76 剪叉前移式叉车 设计 5983783 ZL2020300180725 4日 持 10
外观 2020年7月 专利权维
77 简易前移叉车 设计 5947179 ZL2020300180744 14日 持 10
步行式电动搬运车 外观 2020年7月 专利权维
78 (SL15L3) 设计 5918445 ZL2020300659960 3日 持 10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79 一种剪叉前移式叉车发明 3978993 ZL2020100287153 20
8日 持
三支点前驱平衡重式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0 叉车 新型 11531062 ZL2020200430833 22日 持 10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类别 证书号 专利号/注册号/申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定/预计
请号 使用年限
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1 全电动搬运车 新型 11490722 ZL2020200430871 15日 持 10
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2 高位拣选车 新型 11488679 ZL2020200441382 15日 持 10
前轮液压制动结构及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3 应用其的叉车脚刹系新型 11422407 ZL2020200537722 8日 持 10
统
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4 一种简易前移叉车 新型 11488641 ZL2020200537760 15日 持 10
一种叉车电瓶前移拉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5 出机构 新型 11518882 ZL2020200537775 22日 持 10
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6 动平衡叉车悬架机构新型 11490037 ZL2020200537794 15日 持 10
站驾三支点平衡重式实用 2020年9月 专利权维
87 叉车 新型 11486809 ZL2020200537879 15日 持 10
(四)利用专业报告
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39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评估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确定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在本次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人评估委托时所明确的评估结论价值类型。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年 9月 30日。本次资产评估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考虑到尽可能接近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和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并与财务报表的时间一致,为利用会计信息提供方便,经与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合力股份、加力股份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中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10.《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1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4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1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
14.《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001年);
1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2005年8月25日);
16.《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7.《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2016年6月24日);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21.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 ]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 ]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4.《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5.《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6.《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7. 《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会计制度。
(四)资产权属依据
1.企业营业执照;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企业出资证明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
3.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
4.其他与企业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合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区域市场及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2.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明细账;
3.企业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4.企业提供的收入、成本、费用构成及分析资料;
5.企业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6.企业所处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分析资料;
7.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和规定;
8.基准日近期国债收益率、同类上市公司有关指标;
9.同花顺iFinD软件提供的A股上市公司的有关资料;
10.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1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20 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数据库查询系统》;
12.《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13.《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4.《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15.《湖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9月;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
17.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调查了解到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依据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评估申报表;
3.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审计报告;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的市场调查资料;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察及询证的相关资料;
6.企业相关部门及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7.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和市场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项目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涉及企业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等有关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的基本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考虑到我国目前的产权市场发展状况和被评估企业的特定情况以及市场信息条件的限制,我们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与此次被评估企业相类似的参照物及交易情况。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加力股份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动仓储车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业,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因素、行业竞争状况、企业竞争地位能够合
理分析,公司的业务流程明确,影响企业收益的各项参数能够取得或者
合理预测,其面临的风险也能够预计和量化,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本项目对委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结合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项目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在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形成各自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在对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应用过程中所使用资料的完整性、数据可靠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用其中一种方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资产基础法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一)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对申报单位评估基准日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对银行存款查阅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并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对外币现金、银行存款,按核实后的外币金额和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中间汇率折合人民币确定评估值;对于人民币现金及银行存款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2. 应收票据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和原始凭证,在核实应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收票据的发生时间、账面余额、收款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的基
础上对账龄分析和变现可行性进行判断。通过核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认为企业票据变现能力强,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以核实后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3.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在核实业务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并了解其发生时间、欠款形成原因及单位清欠情况、欠债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状况,在具体分析后对各项应收款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判断。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审核相关账簿及原始凭证,发现没有出现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失踪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坏账,但是不能保证未来不发生坏账损失。再加上考虑到这些款项并不能在评估基准日一次收回,而具体收回的时间又具有不确定性,由于资金有时间价值也需要考虑,因而资产评估需要考虑评估风险损失。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本次会计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评估风险损失金额基本相当。以应收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按评估有关规定评估为零。
4. 预付款项
对预付款项的评估,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并收集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和收到的货物情况。预付款项多数为近期发生,未发现出现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失踪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坏账。对能收回相应的资产或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款项,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5. 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
(1) 原材料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财务、库管部门陪同下,对库存原材料进行了抽查盘点,结果显示原材料数量未见异常,原材料由于购入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 委托加工物资
我们取得了相关加工合同和材料收发清单,并核对了期后入库单及与对方单位的核对函等资料,未见异常。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了解了市场情况,认为材料和加工费的市场价格变化不大,故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3) 产成品、发出商品
对于产成品和发出商品,首先根据盘点结果以及账面记录,确定产成品在评估基准日的实存数量,其次通过了解相关产品的销售市场情况和公司在市场的占有率,确定产成品的销售情况和畅滞程度,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发出商品以其售价为基础确定评估值。由于产品的正常销售价格高于其账面成本,按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所得税费用以及一定比例的净利润后计算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费用率-净利润率×r)
其中:
销费用率=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率=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所得税税率=所得税/营业收入
r为一定的率,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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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股权投资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进行了取证核实,并查阅被投资企业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评估。根据各项长期投资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经清查核实,长期股权被投资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对于全资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整体评估。以被投资企业整体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乘以加力股份对其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其评估公式为:
评估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三)关于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收益法。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可比对象进行比较,对这些可比对象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择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评估对象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对于委评生产性及配套房屋,当地市场上交易案例较少,不宜直接用市场法求取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委评房屋建筑物的收益价格难以单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独获取,使用收益法难以准确的计算出委评对象的市场价值;同一区域
内同类房屋建造成本及相关费用可取得,可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因此,根据评估目的和委评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特点,以持续使用为假设前提,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法
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建安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
税)×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对建安工程造价采用预决算调整法,先把本次委托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按结构类型分类,选择每种结构类型中的一项或两项有代表性的建筑物,依据其竣工图纸、竣工决算资料和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核查其工程数量,无竣工资料的依据房屋建筑物的实际状况重新测算其主要工程数量,然后套用评估基准日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并依据当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现行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价指数,计算出其评估基准日定额直接费,然后再套用现行费用定额计算出重置建筑工程造价。
②前期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费等;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
委评建筑物的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国家和建筑物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据委评建筑物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规模确定系数。
③资金成本:
对于项目建设期在三个月以上的项目计算其资金成本,按评估基准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算,资金投入方式按照均匀投入考
虑。
④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及估价对象所在地相关税收政策,实施营改增后,不动产类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建安工程费的增值税率为 9%,勘查设计企业的勘察设计费、前期工程咨询费等的增值税率为6%。
(2)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判定成新率。
①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是依据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以尚可使用年限与其总使用年限的比率确定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 ?100%
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②观察法
观察法是对评估房屋建筑物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资产的设计、建造、使用、磨损、维护、改造情况和物理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资产的功能、使用效率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房屋建筑物的成新率。
③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四)关于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1)一般设备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购置价(含税)+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可抵扣增值税
设备购置价取值,一方面依据中国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编写《2020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以及生产厂商的报价资料等,一方面通过市场调查,直接或以电话方式与设备供应商联系,索取评估基准日的价格。
设备运杂费用取值主要参考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综合考虑设备的价值、重量、体积以及距离等的因素决定费率大小。
设备安装调试费用取值主要参考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及其他同类行业的概算资料,结合安装难易复杂程度决定费率大小。
可抵扣增值税=设备购置价(含税)/1.13*13%+运杂费/1.09*9%+安装调试费/1.09*9%
(2)车辆重置价值的确定
车辆的重置价值由车辆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税和其他杂费组成。即:
重置价值=车辆现行市场价格(不含税)+车辆购置附加税+其他杂费
(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对于办公电子设备一般价值量小、易于移动、不需安装即可使用,重置成本一般通过市场询价直接确定。
重置价值=电子设备市场价格(不含税价)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成新率的确定
(1)机器设备的成新率
一般设备成新率采用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N0×K1×K2×K3×K4×K5×K6×K7
N0为年限法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K1—K7为对设备在原始制造质量、设备负荷利用、设备时间利用、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故障情况、环境状况等方面的修正系数。
直接按二手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值的设备,不再计算成新率。
(2)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使用年限成新率=( 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2/ ×100%
按行驶里程计算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本评估取两者之中低者,作为理论成新率,再综合考虑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最终综合成新率。
(3)电子设备和一般设备的成新率
采用年限法成新率并根据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确定最终成新率。
(五)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
1.对于土地使用权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及参考《城镇土地评估规程》,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技术规程,根据各种方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及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为此,经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勘,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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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目的及宗地所处区域的影响因素等资料进行收
集、分析和整理,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选择市场法和成本逼近
法测算委估宗地地价。
①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在求取待估宗地土地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宗地与最近发生的土地交易实例加以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交易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期日、区域因素以及个别因素与待估宗地之间的差异,修正得出待估宗地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A×B×C×D
式中:P-----委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P'-----参照物交易价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②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息、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相关税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数×(1+区位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其他无形资产为3项软件、26项商标专用权及87项专利权权。
(1)对于软件的评估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账面记录的产品分析测试软件的使用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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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了解原始入账价值的构成,摊销的方法和
期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行政部门了解到,该软件属于公开的软
件,可正常使用。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按该软件评估基准日不含税采购价
格确认评估值。
(2)对于商标专用权的评估
①评估方法简介
商标权的常用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
使用市场法评估商标,其必要的前提是市场数据比较公开化;需要存在着具有可比性的商标参照物;并且参照物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应能够量化。由于我国商标市场交易目前尚处初级阶段,使得商标的公平交易数据采集较为困难,因此市场法在本次评估中不具备操作性。
收益法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商标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被评估商标未用于公司产品标识,商标与产品收益之间未发现明显、稳定的对应关系,主要是为防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侵犯公司商标权而进行的保护性注册。因此,应用收益法对商标权进行评估的适用性较差。
成本法评估是依据商标权形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商标权价值的一种方法。企业取得合法的商标权,期间需要花费的费用一般包括商标设计费、注册费、使用期间的维护费以及商标使用到期后办理延续的费用等。
综上,本次对商标专有权采用成本法评估。
②成本法评估模型
成本法评估是依据商标权无形资产形成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各种费用成本,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商标权价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基本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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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1+C2+C3
式中:
P:评估值
C1:设计成本
C2:注册及续延成本
C3:维护使用成本
(3)对于专利权的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一般使用三种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成本法是把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被评估资产在全新状况下所需承担的全部成本(包括机会成本)、费用等作为重置价值,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价值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而言,由于其投入与产出具有弱对应性,有时研发的成本费用较低而带来的收益却很大。相反,有时为设计研发某项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很高,但带来的收益却不高。因此成本法一般适用于开发时间较短尚未投入使用或后台支持性无形资产的评估。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采用替代原则,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的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从国内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看,交易案例较少,因而很难获得可用以比照的数个近期类似的交易案例,市场法评估赖以使用的条件受到限制,故目前一般也很少采用市场法评估无形资产。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对无形资产而言,其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资产所有者能够通过有偿许可使用或将无形资产附着在产品上带来收益。如果不能给持有者带来收益,则该无形资产没有太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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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该等劳动的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市场法采用的前提条件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我们的市场调查及有关介绍,本次评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也不适用。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所谓收益现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当前价值(简称折现)的总金额。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①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②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
采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评估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货币总额。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其价值就越大。资产成交后,能为新的所有者带来一定的收益,所有者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或与其具有同样风险因素的相似资产)的预期收益的折现值。
采用收益法能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评估对象收益本金化的价值,并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易为交易双方所接受。
收益法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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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未来收益期内各期收益的现值之和。
其中:
P—评估值(折现值)
r—所选取的折现率
n—收益年期
Fi—未来第i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
(六)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核查了发生费用等支出凭证,确定各项费用的真实性,摊销期限合理性、合规性,摊销及时性、准确性。经核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按摊销摊余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七)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企业按会计制度要求计提的和按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损失准备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不同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额。本次评估是在审计后的账面价值基础上,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跌价准备形成、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于由于坏账准备、跌价准备形成的按其计算基础评估后再计算确定为评估值。
(八)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企业预付工程设备款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查阅并收集了相关材料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并取得相关凭证,本次评估按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九)关于负债的评估
企业申报的负债为流动负债。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实后,确定各笔债务是否是公司基准日实际承担的,债权人是否存在来确定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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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收益法的具体评估方法应用
采用收益法评估,要求评估的企业价值内涵与应用的收益类型以及折现率的口径一致。
(一)关于收益口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本次采用的收益类型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扣除税务影响后)-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二)关于折现率
本次采用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折现率。企业的资金来源有若干种,如股东投资、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和留存收益等。债权人和股东将资金投入某一特定企业,都期望其投资的机会成本得到补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是指以某种筹资方式所筹措的资本占资本总额的比重为权重,对各种筹资方式获得的个别资本成本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到的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公式为:
WACC ? ?? 1 ???Re? ?? 1 ??? ?1?T ??Rd
?1? D / E ? ?1? E / D ?
其中: E:评估对象目标股本权益价值;
D:评估对象目标债务资本价值;
Re:股东权益资本成本;
Rd:借入资本成本;
T: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其中股东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
Re ? R f ? ?e (Rm ?R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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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Βe:企业的风险系数;
Rm:市场期望收益率;
α: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三)关于收益期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5年1期,在此阶段根据加力股份的经营情况,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加力股份按保持2025年预测的稳定收益水平考虑。
(四)收益法的评估计算公式
本次采用的收益法的计算公式为:
n A A
P ?? i ? ? B ?OE
i?1 (1? R)i R(1? R)n
式中:P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Ai :企业近期处于收益变动期的第i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A:企业收益稳定期的持续而稳定的年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 :折现率;
n :企业收益变动期预测年限;
B :企业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的现值;
OE:企业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与负债的现值。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工作,本次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介绍如下: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由本公司业务负责人与委托人代表商谈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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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以外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
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使用
限制;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委托人与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
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本公司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接该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受理资产评估业务的应当与委托人依法订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公司承接该评估业务后,立即组织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编制了资产评估计划,并合理确定资产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资产评估计划包括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及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及技术方案等。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适当的现场调查。包括:
1.要求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4.对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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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我们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1.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
2.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3.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复核等。
4.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
(六)与审计机构核对数据
进入企业作业现场,在本公司工作基础上,与审计机构进行数据核对工作。
(七)评定估算
1.资产基础法评估的主要工作,按资产类别进行价格查询和市场询价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测算方法,估算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值,并进
行汇总分析,初步确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2.收益法评估的主要工作,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与企业管理层的访谈,考察企业现场、收集企业历史年度财务资料,结合对同类行业及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在充分了解市场状况,深入研究企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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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的各个方面的基础上,建立计算模型,进行评估测算,并反复进
行修正,初步确定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3.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补充、修改、完善,在综合分析价值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合理选用其中一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的最终评估结论。
(八)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本公司内部对评估报告初稿和工作底稿进行初审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了必要沟通。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然后重新按本公司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后,由本公司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向委托人提交。
十一、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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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
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经营期内,其经营状况不发生重大变化。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汇率、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不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5.公司股东不损害公司的利益,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合同约定正常经营。
6.被评估单位的成本费用水平的变化趋势符合历史发展趋势,无重大异常变化。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8.假设被评估单位所获取收入和支出的现金流为均匀产生。
9.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0.被评估单位无权属瑕疵事项,或存在的权属瑕疵事项已全部揭示。
(三)评估限制条件
1.本评估结果是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公开市场为假设前提而估算的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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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
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评估基准日已在报告前文明确,我们对价值的估算是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所在地货币购买力做出的。
本报告评估结果在以上假设和限制条件下得出,当上述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结果无效。
十二、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原则及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加力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加力股份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22,658.65万元,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3,236.89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421.76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加力股份资产总额为 28,097.47万元,负债总额为 13,236.8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14,860.58万元,增值 5,438.82万元,增值率57.7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146.81 15,339.23 192.42 1.27
2 非流动资产 7,511.84 12,758.24 5,246.40 69.84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57.86 902.51 544.65 152.20
4 固定资产 5,318.36 7,189.10 1,870.74 35.18
5 无形资产 1,499.33 4,330.34 2,831.01 188.82
6 长期待摊费用 100.83 100.83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98 4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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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48 185.48
9 资产总计 22,658.65 28,097.47 5,438.82 24.00
10 流动负债 13,236.89 13,236.89
11 非流动负债
12 负债合计 13,236.89 13,236.89
1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9,421.76 14,860.58 5,438.82 57.73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增值 5,438.82万元,增值率 57.73%,评估增值原因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评估增值192.42万元,系部分产成品市场售价高于账面单价,评估是按不含税售价考虑可实现销售因素来确定评估价值,包含了商品销售可能实现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544.65万元,增值原因主要是对其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账面价值为历史投资成本,不能反映该资产的现实价值,而本次评估中对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按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确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乘以股权比例确定,从而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的主要原因:
(1)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 1,784.94万元,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物价上涨,人工费、机械费、部分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建筑成本升高,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从而造成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
(2)机器设备评估增值 79.1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机器设备财务折旧年限与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有所差异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3)车辆评估增值5.13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车辆财务折旧年限与经济耐用年限有所差异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4)电子设备评估增值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电子设备折旧年限与评估设备经济耐用年限有所差异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063.08万元,主要原因是:土地使用权为取得早,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发展,长兴县工业土地价格有大幅度增长。
5.无形资产—其他评估增值 1,767.92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未将取得专利所有权及商标权等费用予以资本化核算,本次评估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故评估增值。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在评估基准日 2020年 9月 30日,加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1,582.00 万元人民币,较账面净资产9,421.76万元,增值22,160.24万元,增值率235.20%。
(三)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1,582.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860.58万元,两者相差16,721.42万元。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以被评估单位现有的资产产生的未来收益经过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单位股权评估价值。企业作为整体性资产具有综合获利能力,而资产基础法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因素,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不能全面、合理的反映出企业的真实价值。在运用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诸如行业优势、技术优势、销售渠道、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等企业经营的重要资源,由于难以合理分离上述各项因素的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中未能体现其价值。
加力股份主要从事电动仓储车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电动仓储设备于一体的制造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产品研发能力的提升,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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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需求。未来,公司计划在保持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巩固国内市
场、重点拓展海外市场,建立与完善产品销售渠道,不断延长产品产业
链,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毛利率水平,在实现新市场和新产品开发的同时
保持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被评估单位下游产业
的是国民经济、人民日常生活及国防工业、科学技术发展必不可少的基
础物资,强大的市场需求、自身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上的优势也为加力股
份未来的稳定增长提高了保证。
收益法评估的企业价值除了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包括管理技术、人才团队、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源,即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包含了管理技术、人才团队、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无形资源的价值。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更看重的是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状况和未来获利能力,收益法评估已基本合理的考虑了企业经营战略、收益现金流、风险等因素,收益法评估值能够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公允价值。因此收益法的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为合理,更能客观反映加力股份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报告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9月30日,加力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582.00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叁亿壹仟伍佰捌拾贰万元整。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评估报告时,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在依据本报告自行决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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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由加力股份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行为文件、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评估所需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产权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工作,对所发现的资产产权存在的问题给予尽可能的充分披露,本次评估未发现存在产权争议事项,但评估报告是对评估对象发表专业估值意见,不具有产权证明的法律属性,因此,本报告不能作为产权证明文件。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价值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30Z3997 号审计报告。
(五)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六)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由加力股份管理层制定,并经加力股份以及委托人确认的基础上的。加力股份对提供的未来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本评估报告是在加力股份提供的预测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七)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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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
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资
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
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八)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资产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负债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评估报告。
(九)抵押、质押、担保等事项:
截止评估基准日加力股份因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0万元,已将浙(2017)长兴县不动产权第
0022514号和浙(2017)长兴县不动产权第0022517号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及房产予以抵押。
(十)本报告中引用的湖州顺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以及2020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十一)产权瑕疵事项
无。
(十二)重大事项或合同
无。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
无。
(十四)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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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影响清查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无。
评估结论是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受本机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不得用于本评估目的之外的其他经济行为。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报告需经资产评估机构及至少两名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方可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正式使用。
(六)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经得本资产评估机构的书面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本报告书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算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期间使用有效。当评估目的在评估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评估结论可以作为本评估目的的参考依据,
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五、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书形成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
拟股权整合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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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加力股份2020年9月30日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复印件);
(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五)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六)评估机构备案公告复印件;
(七)评估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复印件;
(八)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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