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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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和药业”、“发行人”或“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同和转债”)。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下,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0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6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3.60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08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同和药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 亿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10月26日(T日)结束。
    
    根据 2020 年10月22日(T-2日)公布的《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同和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同和转债本次发行3.60亿元(共计36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3.6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0月26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同和转债2,545,019张,共计254,501,9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6950%。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同和转债为 105,498,000元(1,054,98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3050%,网上中签率为0.0019355294%。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54,506,016,210张,配 号 总 数 为5,450,601,621个,起 讫 号 码 为000000000001—005450601621。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10月27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号码将于2020 年10月28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同和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张购)数量实量际(获张配)数获例配比     中签率
            原股东            2,545,019       2,545,019     70.69%       100%
          网上社会公
           众投资者        54,506,016,210    1,054,980     29.31%   0.0019355294%
             合计          54,508,561,229    3,599,999      100%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1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同和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 关 本 次 发 行 的 一 般 情 况,请 投 资 者 到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于2020年10月22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电话:0795-4605333-8018
    
    传真:0795-4605772
    
    联系人:周志承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电话:021-58835189、0755-23189776、0755-23189781
    
    传真:0755-83084174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发行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的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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