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4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远期结售汇的目的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2020年1-9月,公司结售汇业务发生额约为1.4亿美元。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都是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四、业务期间、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收入金额的100%。并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五、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6、履约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制度就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与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境外收入,远期结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境外收入预测量。
5、上述业务只允许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万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收入金额的100%。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收入金额的100%。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卓越新能本次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卓越新能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卓越新能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