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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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0-98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三为临时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园区主
    
    楼4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2020年10月26日上午9:15
    
    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
    
    2020年9月14日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72,333,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81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
    
    400,164,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5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
    
    代表股份72,168,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225%。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周姗姗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为下属非营利性医院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72,324,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98%;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清算协议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71,376,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957,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1907%;反对957,4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80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472,324,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90,6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98%;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程秉、周姗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若干规定》《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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