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陈占光 独立董事 因工作原因出差 张白
公司负责人吴华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辉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光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007,020,265.84 2,975,434,180.40 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068,458,556.42 2,301,711,673.45 -10.13%
产(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2,961,117.45 6.80% 852,548,321.18 -2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43,362,358.76 74.63% 45,453,766.71 -51.73%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3,716,447.52 80.17% 45,613,237.19 -50.57%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6,415,875.90 -70.05% 58,337,970.28 265.52%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86 80.78% 0.1538 -5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86 80.78% 0.1538 -5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增加0.72个百分点 1.93% 减少2.23个百分
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334,377.50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794,611.23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517,541.98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2,162.23
合计 -159,470.4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26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29.04% 84,744,000 质押 43,327,800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吴国仕 境内自然人 16.79% 49,018,186 质押 33,144,200
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 10.78% 31,464,000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65% 22,319,500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4.85% 14,144,400
王坚宏 境内自然人 1.41% 4,116,858
吴美莉 境内自然人 1.30% 3,794,656 2,845,992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方德—香山10其他 0.98% 2,874,792
号证券投资基金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 0.84% 2,445,500
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0.44% 1,286,300
任公司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84,744,000人民币普通股 84,744,000
(有限合伙)
吴国仕 49,018,186人民币普通股 49,018,186
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1,464,000人民币普通股 31,464,000
(有限合伙)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22,319,500人民币普通股 22,319,500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14,144,400人民币普通股 14,144,400
王坚宏 4,116,858人民币普通股 4,116,858
深圳市方德智联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方德—香山10号证券投 2,874,792人民币普通股 2,874,792
资基金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45,500人民币普通股 2,445,5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1,286,300人民币普通股 1,286,300
司
王秀荣 1,156,600人民币普通股 1,156,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
的说明 业(有限合伙)、吴国仕、吴美莉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股东王坚宏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4,116,858股。股东王秀荣通过
情况说明(如有) 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56,6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第三节 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1、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应收款 6,064,338.84 1,417,401.41 327.85%主要系本报告期末进口货物未结算
的进口税费增加
在建工程 24,547,961.48 18,521,481.68 32.54%主要系本报告期工程投建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151,263.22 345,744.58 -56.25%主要系本期摊销房屋装修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9,471.19 7,742,406.35 62.22%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39,756.00 3,452,665.78 121.27%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
致
短期借款 640,000,000.00 370,000,000.00 72.97%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10,294,516.32 24,003,324.89 -57.11%主要系本报告期开具应付票据减少
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按照新收入准则要
预收款项 - 8,230,092.91 -求,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
债”列示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按照新收入准则要
合同负债 23,782,067.65 - -求,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
债”列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0,147,628.93 31,878,389.75 -36.80%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年度薪酬所
致
应交税费 20,856,562.90 11,998,116.82 73.83%主要系本报告期末未交增值税及企
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3,570,506.26 8,787,297.45 -59.37%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上期月结进口
税费所致
2、主要损益项目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收益 5,778,462.45 11,710,757.54 -50.66%主要系参股公司福建兴业东江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下降所
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804,693.49 1,580,098.09 -49.07%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以“-”号填列) 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31,721,439.41 0.00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号填列) 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334,377.50 -999,444.51 -66.54%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以“-”号填列) 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2,517,541.98 558,307.44 350.92%主要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5,539,177.96 14,538,047.79 -61.90%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减少所致
3、现金流分析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增减率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8,337,970.28 15,960,350.47 265.52%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税费减少所致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4,831,184.06 -33,729,202.49 26.38%主要系上期支付取得子公司的收购
金流量净额 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2,886,521.98 -186,131,720.37 93.08%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金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8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六个月,延长至2020年8月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8月8日起至2020年8月7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7 月 23日及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0年8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共计10,219,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961,556.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股份完成公告》(2020-058)。
2020年8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将上述10,219,218股办理完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082,162股减少至291,862,944股。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2020-059)。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不适用
承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实际控
制人吴华春承诺:自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前述期限届满后,在其担
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 实际控制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再融资时所作承 人、董事、股份锁定 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间 2010年9 长期 正常履行
诺 监事、高管 承诺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董 月16日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前述期限届满后,
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公司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
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
佳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润亨
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吴
华春先生承诺在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
公司股东石 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
河子万兴股 任何与股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权投资合伙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企业(有限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股
合伙)、石河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
子恒大股权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投资合伙企 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
业(有限合 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本公司
伙)、荣通国关于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 2012年4
际有限公 同业竞争 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 月17日 长期 正常履行
司、华佳发 的承诺 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展有限公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
司、晋江市 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
远大投资管 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
理有限公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司、新余润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
亨投资有限 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
公司、实际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控制人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
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
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 本公司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
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以停
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
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
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
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
本公司(本人)将向股份公司
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公司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
股东石河子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河子
万兴股权投 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资合伙企业 合伙)、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华
(有限合 佳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远大
伙)、石河子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润亨
恒大股权投 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资合伙企业 吴华春承诺将避免与本公司进
(有限合 行关联交易,如其与本公司不
伙)、荣通国 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
际有限公 关于关联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2010年9
司、华佳发 交易的承 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 月16日 长期 正常履行
展有限公 诺 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
司、晋江市 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
远大投资管 维护股份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
理有限公 益,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
司、新余润 的地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关
亨投资有限 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公
公司、实际 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公司发行股
控制人、全 票并上市后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体董事。 时,全体董事将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等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进行操作。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
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关于利润 性,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
公司 分配的承 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 2014年4 长期 正常履行
诺 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 月26日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存
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1、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
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
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
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2、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
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1)
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①公司
该年度或半年度事项的可分配
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
值;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不低于0.1元;③审计
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
项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
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
司因前述第④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
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
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
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
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
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
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利润
分配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
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
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
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
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现
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
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
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3、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
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
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关于公司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
公司全体董 非公开发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2016年2
事、高级管 行填补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月21日 长期
理人员 报措施的 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承诺 人员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
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
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
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
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
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关于公司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
非公开发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吴华春 行填补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2016年2 长期 正常履行
报措施的 益,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 月21日
承诺 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
公司利益。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 自2021年
其他对公司中小 公司 其他承诺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20年4 4月17日 正常履行
股东所作承诺 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 月18日 止 中
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公司将在到期之日前及时将
2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结,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该事项已于2020年9月10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亿元尚未归还,其余募集资金35,539,277.69元,存放于募集专户内。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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