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铁科轨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铁科轨道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1号”《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4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2,894,082.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10,666,7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58,000,000.00股变更为210,666,700.00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 90,000.00 45,002.45
2 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628.12 14,628.12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9,628.12 74,630.57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78,415,711.65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9.07%,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五、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强 汪浩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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