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5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林春根先生、罗敏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意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美元,且不超过公司外币收入金额的10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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