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95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10月22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永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共计20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201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已达成设定的考核指标,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共计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公司54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2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公司对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7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0.94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10.3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公司监事蔡维庭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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