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0-10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话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时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0-105、2020-106)。
议案2:《关于修改<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0-108)。
议案3:《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109)。
议案4:《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0-110)。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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