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1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会议须知.......................................................... 2
会议议程.......................................................... 4
会议议案.......................................................... 6
议案一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
资额的议案..................................................6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1
议案三 关于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1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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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21-1号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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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00股,发行价格为50.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2020年07月29日公司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030.86 赛诺希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938.46 赛诺希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102.96 赛科希德
4 补充营运资金 18,000.00 ——
上述项目总投资额为37,072.2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7,072.28万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实施,实施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院3号厂房。针对该实施地,赛诺希德已与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029年9月23日,租赁面积为4,500 ㎡,其中:3,500 ㎡用于实施生产基地建设、1,000 ㎡用于实施研发中心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拟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建设省(直辖市)级办事处,并在拟设立办事处的区域租赁办公场所。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的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研发等场地面积不足、布局分散,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也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
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改为自建厂房。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器械有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实施,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医疗科技”)实施。
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实施方 实施地 实施主 实施方 实施地 实施主体
式 点 体 式 点
生产基地建设 租赁厂 密云区 赛诺希 自建厂 大兴区 赛诺希德医疗
项目 房 德 房 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 租赁厂 密云区 赛诺希 自建厂 大兴区 赛诺希德医疗
项目 房 德 房 科技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由二年调整到三年,提升了产能建设目标,预计未来10年将为公司创造年均11,501.89万元的净利润(本项目财务测算期为10年),项目投资回收期3.80年(不含建设期),内部收益率35.0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间接体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进一步提升现有产品的性能指标,不断完善现有产品结构,建立更加完整的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相关产品研发成功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地位。此外,本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总投资额 金额 总投资额 金额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生产基地建 8,030.86 8,030.86 32,090.08 32,090.08
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 6,938.46 6,938.46 14,290.05 14,290.05
设项目
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额为 68,483.0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8,483.09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导致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额随之调整,考虑到实施项目便捷性实施主体由另一全资子公司执行。本次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北京市密云区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在自有建设用地上自建厂房,因此相应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是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投项目投资于主营业务,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议案通过后公司将启动办理相应的政府审批手续,批复后组织按进度分期实施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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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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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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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目前已于科创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公司于2020年7月6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委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员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并于【】年【】2041.2万股,并于2020
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
所科创板上市。 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81,648,00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均为普通股。 81,648,000股,均为普
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行: 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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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交易方式; 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百二十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 通过之日起生效。
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实
施。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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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23.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164.80万元,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股本由6123.6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164.80万元。同时,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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