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设立申万宏源-电建南国疫后重振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1、公司通过本次专项计划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有利于更好地开拓公司业务。本次专项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专项计划中全资子公司湖北森南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森南”)的股权出让是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湖北森南的其他应收经营性往来款分别约为112,979.86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湖北森南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专项计划中,公司拟出售湖北森南100%股权,鉴于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北森南股权,以上公司对湖北森南的经营性往来款将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根据专项计划的协议安排,在湖北森南的股权交割日前,湖北森南将归还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系股权转让过程中形成,公司与湖北森南约定了还款期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应对新冠疫情针对限制性业态减免租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减免租金系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与商户携手共渡难关,以降低疫情对公司及商户经营造成的冲击所做出的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减免租金的事项。
独立董事:吴建滨、梁伟、彭忠波、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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