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及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并提供无息财务资助,主要是参股公司目前为初创期,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降低其财务成本,支持其业务发展,并且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系出资方按出资比例同时为投资标的提供无息财务资助借款。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石水平 陈建华 庄学敏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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