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0-016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3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4,68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
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暨
签订募集资金外币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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