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2020-110号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799,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国贸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655,31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国贸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省国际 协 议 转 让 取 得:
贸易集团有 5%以上非第 85,799,207 8.89% 85,125,807 股
限公司 一大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673,4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 85,799,207 8.89% 国贸集团是英特药业控
有限公司 股股东浙江英特集团股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 0 0%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任公司 东。
合计 85,799,207 8.89% —
注: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国贸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52,92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9%;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57,71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9,655,318股。(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27号”)。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述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结束,国贸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英特药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2,783,4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英特药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106号”)。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浙江省国际贸易 725,700 0.08% 2020/4/10~ 15.00-15.39 2020年3月18
集团有限公司 2020/9/30 日
浙江英特药业有 2,057,710 0.21% 2020/4/10~ 12.50-13.21 2020年3月18
限责任公司 2020/9/30 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股份来 拟减持
数量(股)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 源 原因
区间
浙江省国际 不超过: 不 超 竞 价 交 易 2020/11/16 按 市 协 议 转 经 营 发
贸易集团有 9,655,318 过:1% ~ 场 价 让 及 竞 展 资 金
减持,不超
限公司 股 过 : 2020/12/31 格 价 交 易 需求
取得
9,655,318
股
注: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
12月31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股东国贸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国贸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择机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国贸集团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国贸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