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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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0-05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苏九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九天)向相关银行申请的不超过1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4,000万元。授权担保的有效期为2年,自担保合同(或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并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8月27日,公司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下简称“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苏农商银保字(B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苏九天与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苏农商银承字(C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所形成的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10月22日,江苏九天与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苏农商银承字(C10202008863)第05488号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上述担保合同开始生效。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苏州农商行泰兴支行。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金额:壹仟壹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61亿元;担保余额为3.4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18.84亿元的18.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18.84亿元的1.06%。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
    
    2、《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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