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3、优彩资源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及投入资金额度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需,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公司生产经营中商品因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损失,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能够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戴礼兴、祝祥军、范永明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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