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职代会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1 日收到薛隼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薛隼先生辞去职工监事一职。公司监事会同意了薛隼先生的请辞申请。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补选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实到投票职工代表41人,经与会代表认真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以38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1票无效的选举结果,补选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波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王波先生,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民革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7月入职本公司, 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计划经营部法务专员,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企管法务部副部长,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企管法务部长、安全生产与环境监察部部长,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安全生产与环境监察部部长,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外派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长。
王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10底王波与其配偶共持有公司44600股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王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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