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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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更能匹配公司主营业务,体现公司的战略定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小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名称和经营范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明会 宋铁波 谢新洲 张仕华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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