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0-06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1日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2020年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职工董事白国周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已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拟补选董事梁红霞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陈缨女士、陈岱松先生、梁红霞女士。其中,陈缨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梁红霞女士简历如下:
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法律事务部律师、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及部长,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秘书处处长,本公司董事。
三、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新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拟补选独立董事陈岱松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李宝库先生、周阳敏先生、陈岱松先生。其中,李宝库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岱松先生简历如下:
曾任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华神集团,股票代码:000790)、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87)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4)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3)独立董事、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98)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四、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经营情况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五、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63号公告)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及其他相关内容,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发行时机(包括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数量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是否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及其相关内容、具体配售安排、终止发行、偿债保障措施、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执行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6、办理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064号公告)
以上第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