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家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董事长沈健生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彭家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家兵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0-88991610;
传真:0510-88990799;
电子邮箱:stock@cn-yinbang.com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鸿山路9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彭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
彭家兵先生简历
彭家兵,男,中国籍,1986年10月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于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任助理检察员;2014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无锡市航道管理处航政法规科,任科员;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任职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任副部长;2020年5月20日任职于公司,任副总经理。已于2020年9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彭家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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