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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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期限12个月内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额度。鉴于上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即将于2020年11月29日到期,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自2020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充分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性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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