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二路819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7,575,1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8.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力民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独立董
事王瑞、尹苑生、董事周永刚未能出席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1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监事吴
湛未能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丁泽涛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7,364,470 99.82 210,660 0.18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业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生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赵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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