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0-080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0年10月2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20年10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无锡紫光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紫光微电子”)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锡紫光微电子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为1400万元本金及相关费用。
因无锡紫光微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 内容 详见 公司 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刊登 在 巨 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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