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1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760,554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广州市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5532539
邮箱:jitaihuagong@jointas.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毛军、陈静
联系人:毛军
电话:13426212395
邮箱:maoj123@126.com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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