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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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9 证券简称:当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本次核查期间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9日)。
    
    3、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4、核查期间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稿)》公告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9日),所有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该内幕信息的情形。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因知悉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因泄露内幕信息而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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