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经开 公告编号:临2020-07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现就公告中关于投资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的“资金最终使用方情况”、“关联关系说明”和“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补充说明如下:
一、资金最终使用方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信托产品的具体资金投向为债权类资产,具体产品为“华澳信托·国泰24号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及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资金最终使用方为瑞兆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兆租赁”),资金主要用于新增租赁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定向用于采购大型加工设备、工程用车等,用于租赁业务开展。
瑞兆租赁的业务开展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交集。本次5.5亿元信托理财资金后续使用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华澳信托、瑞兆租赁之间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情形。
二、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为保障公司的合法债权,确保瑞兆租赁能够完全履行债务,由资金使用方及其关联方向公司直接提供了足额的抵质押,抵质押物不存在权属瑕疵,并在相关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抵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不动产抵押:抵押资产为商铺,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华漕板块虹桥商务区,根据上海耀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价格咨询报告》(报告编号:耀华估(2020)Z字第1061号),抵押物的市场价值为2.32亿元。
2、股权质押:股权质押标的资产为北京华汇众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5%的股权。根据北京宁邦鸿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宁邦鸿合评报字(2020)第G2289号),质押物评估值为3.58亿元。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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