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红相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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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6
    
    债券代码:123044 债券简称:红相转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提前赎回“红相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号”文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发行了58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8,50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247 号”文同意,公司58,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相转债”,债券代码“123044”。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4.44元/股),已触发“红相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的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红相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市场情况、可转债转股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红相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18日)在触发“红相转债”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该权利,不提前赎回“红相转债”。
    
    在此之后若“红相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红相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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