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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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7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使业务更优更快进一步发展,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择机依据再融资相关政策,重新研究论证并制订再融资方案,适时继续开展再融资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于2020年7月7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与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同意公司与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于2020年7月7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华道投资管理(徐州)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5、公司与中山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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