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骨干、核心业务骨干;激励对象当中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TAO ZHENG(郑涛),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严燕,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蔡永略,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MEIJIE ZHANG(张美杰),公司副总经理叶亚文。其中TAO ZHENG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合计持有公司10.30%的股份;严燕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合计持有公司3.71%的股份;蔡永略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合计持有公司1.21%的股份;MEIJIE ZHANG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合计持有公司2.05%的股份;叶亚文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13%的股份。除此之外,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16日,并同意以1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8.1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