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积余: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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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0-58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10 月 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5号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刘宁女士(董事长许永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经全体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70,908,3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63.2726%。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63,319,3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62.556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7,588,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0.715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8,355,5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60,346,060的0.78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887,3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9%;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34,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7%;反对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0,908,3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355,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饶春博律师、徐闪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〇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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