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相关投资协议,认为本次参股公司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上海甄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廖卫平、颜克益、王新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