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31 股票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125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0月15日,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现有监事3名,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吕玉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吕玉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思凯易事业部40%收益权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度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8)011422号、众环专字(2019)011541号及众环专字(2020)010810号),思凯易事业部于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均实现了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年度 2017 2018 2019 合计
承诺实现税前净利润 800.00 800.00 800.00 2,400.00
实际实现税前净利润 1,098.98 2,567.52 3,140.62 6,807.12
综上所述,思凯易事业部在2017-2019年培育期间,每年实现的税前利润数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均超过800万元,且保持持续增长,实现了业绩对赌承诺。根据《业务合作协议》,深圳华商龙及华商龙科技应支付深圳思凯易、香港思凯易拥有的思凯易事业部40%税前利润分配权的对价=(1,098.98万元+2,567.52万元+3,140.62万元)×(1-16.5%)×40%×3.5=人民币7,957.52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深圳华商龙及华商龙科技一次性向深圳思凯易、香港思凯易支付最终交易对价人民币5,900万元买断其拥有的思凯易事业部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益。
就上述事项同意深圳华商龙及华商龙科技与深圳思凯易、香港思凯易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收购思凯易事业部40%收益权,完成后公司持有思凯易事业部100%收益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购思凯易事业部40%收益权并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0-123)。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认真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奖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奖励基金计划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健全、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和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对于该议案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10月15日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吕玉红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郑州大学经济系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新乡市分行,深圳市宇声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先后任职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行政人事总监、供应链总监等职,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副总裁职务。
吕玉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莫丽娟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先后毕业于成都工业学院会计专业、北京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专业。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曾就职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会计、信用主管职务;2008年至2017年期间,曾就职于雅昌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任信控经理、风控总监职务;2018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风控副总裁职务。
莫丽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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