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唐智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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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通过引入中长期激励机制,缓解现阶段以年薪制为主的单一激励模式可能产生的问题,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从而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
    
    (一)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计划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任何人不得利用本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子公司)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16-2019年四年营业收入均值(489,790.21万元)与2019年营业收入值(492,027.63 万元)作为参考,选取两者之间孰高值作为考核基数,对2021-2023年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考核目标
    
        归属期       考核期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10%                       8%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15%                       13%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                       18%
    
    
    (2)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归属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           A≥Am                   X=100%
      营业收入的增长率(A)           An≤A<Am                  X=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指,已经剔除上市公司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已剥离
    
    或正在进行剥离的,且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在对应年度曾产生的营
    
    业收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创泰、怡海能达、彩昊龙、鑫三奇、华商维泰等共计30家
    
    经营主体(含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主体);
    
    2、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3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S)              S≥85           85>S≥70         70>S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额度。
    
    六、考核期间和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证券部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考核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证券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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