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唐智控 公告编号:2020-121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对象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等合作方进行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产品投资,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5、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经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限一致。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对象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委托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择机购买相关委托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汇报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监察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额度内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董事会审批通过期限及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