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向控股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江南”)借款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核查和了解,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向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5,000万元,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且不超过航天江南的融资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由于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事项。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怀谷 史际春 刘桥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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