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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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六栋五楼培训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彭绍东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上午09:15至2020年10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922,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78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所持股份数为303,868,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4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8,053,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592,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数为8,53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25%。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所持股份数为8,053,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4%。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1,92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9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1,92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9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1,92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59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关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天津君联晟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Serania Limited(赛睿尼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311,92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16,592,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董凌律师、黄镇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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