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世华科技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文核准,世华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6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13.9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051.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0]B09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投实施主体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世华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核查意见
1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50,000.00 5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65.20 12,365.2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80,365.20 80,365.2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因生产经营或市场竞争等因素致使必须及时对上述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的,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30日,世华科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8,097,093.44元,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58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金额
1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500,000,000.00 126,593,862.0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3,652,000.00 1,503,231.36
3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00.00 —
合计 803,652,000.00 128,097,093.44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第一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14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09.7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世华科技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核查意见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世华科技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