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桐恒德”)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高于1,59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且东元创投和华桐恒德在前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出现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0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54万股,公司总股本由79,999,952股增至81,175,352股。
2020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5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175,35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37,998,098股。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已减持264,400股,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在本次减持计划中剩余可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不高于2,270,518股。
2020年6月24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85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37,998,098股增至138,216,598股。
近日公司收到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目前,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元持/均股价) 减(持股股)数 减(持%比)例
2020年4月14日 67.16 12,200 0.0153
-2020年4月28日
宁波东元 2020年4月29日 65.03 163,000 0.2008
创业投资 集中竞价 -22002200年年55月月1154日日
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 49.75 226,380 0.1640
2020年6月24日 88.10 341,000 0.2467
-2020年10月13日
2020年4月14日
宁波高新 -2020年4月28日 67.05 12,100 0.0151
区华桐恒 2020年4月29日
德创业投 -2020年5月14日 67.11 77,100 0.0950
资合伙企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15日
业(有限合 -2020年6月23日 51.65 370,490 0.2685
伙) 2020年6月24日 99.15 549,100 0.3973
-2020年10月13日
合计 - - 1,751,370 1.4027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减持期间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8日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79,999,952股计算;“减持期间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14日占总股本比例”,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81,175,352股计算;“减持期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23日占总股本比例”,按转增后总股本137,998,098计算;“减持期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10月14日占总股本比例”,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后总股本138,216,598股计算。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724,472 8.41 10,566,382 7.6448
东元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 6,724,472 8.41 10,566,382 7.644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157,720 3.95 4,298,894 3.1103
华桐恒德 其中:无限售条件 3,157,720 3.95 4,298,894 3.11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79,999,952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138,216,598股计算。其中华桐恒德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包括2020年9月14日因误操作买入的2,000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2020年9月14日,华桐恒德在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操作时,由于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2020年9月14日华桐恒德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股数 成交均价 成交金额
(股) (元/股) (元)
华桐恒德 集中竞价 买入 2,000 107.49 214,971.00
华桐恒德本次误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计算方法如下:华桐恒德最近六个月内卖出的最高价格为114.00元/股,短线交易买入成交均价为107.49元/股,股数为2,000股。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114-107.49)*2,000=13,020元。上述所得收益13,02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全数上交公司。
华桐恒德此次买卖操作为非主观故意违规操作,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的短线交易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华桐恒德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东元创投及华桐恒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东元创投、华桐恒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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