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关于在关联银行办理保证金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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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6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关联银行办理保证金存款的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关联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银行)办理保证金存款的行为,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存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红塔银行未发生相同类别或其他类别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与关联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香溢贷担保业务(系为浙江省内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商户在红塔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小额信用贷款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双方约定红塔银行为香溢担保核定的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香溢担保须确保业务存续期间在红塔银行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余额不低于担保余额的5%。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香溢担保在红塔银行办理的保证金存款业务,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金存款按照红塔银行针对对公客户的一款人民币智能计息型存款产品的计息规则智能计付利息,以存款的实际存期执行红塔银行对应的挂牌定期存款利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红塔银行第一大股东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红塔银行之间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注册资本:629751.9017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放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贸易、非贸易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或者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者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红塔银行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7.16亿元,所有者权益112.3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61亿元,净利润7.27亿元。
    
    2、关联关系
    
    红塔银行第一大股东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红塔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可以得到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基于公司香溢贷担保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在红塔银行办理的保证金存款业务,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金存款按照红塔银行针对对公客户的一款人民币智能计息型存款产品的智能计息规则计息,以存款的实际存期执行红塔银行对应的挂牌定期存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开透明,符合市场公允原则。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红塔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公司将流动资金存入在红塔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资金充分安全;同时符合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通过与红塔银行的合作进一步加深银企合作的深度,拓宽合作渠道,有利于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松长先生、夏欣荣先生、芮滨先生、杨旭岑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关联方红塔银行办理保证金存款业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红塔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资质符合规定,公司资金安全可以得到保障。本次关联交易服务价格系银行对外挂牌利息标准,定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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