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20-47号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声向
6.通知情况: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7.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
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范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374,935,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910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
374,934,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70.9600%;B股
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
股份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03%;B股股东(代理人)
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12,952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08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11,552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08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0.0002%。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以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各项议题。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该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5,482,552 99.9989 400 0.0011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5,482,552 99.9989 400 0.0011 0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74,423,527 99.8635 511,952 0.1365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74,423,527 99.8635 511,952 0.1365 0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74,423,527 99.8635 511,952 0.1365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74,423,527 99.8635 511,952 0.1365 0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
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A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B股 0 0 0 0 0 0
总计 374,935,079 99.9999 400 0.0001 0 0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编号 股数(股)比例(%)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
1.00 交易预计的议案 512,552 99.9220 400 0.0780 0 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2.00 1,000 0.1950 511,952 99.8050 0 0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
3.00 512,552 99.9220 400 0.0780 0 0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00 1,000 0.1950 511,952 99.8050 0 0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5.00 512,552 99.9220 400 0.0780 0 0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
6.00 512,552 99.9220 400 0.0780 0 0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伍勖、陈宇敏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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