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向交大产业集团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租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3楼D2座的房屋作为新增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并拟签订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
鉴于交大产业集团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房屋租赁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过程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周思未先生已按规定进行回避。
2、根据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次房屋租赁租金总额估算为8,050,149.36元,未超过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核,本次租赁的房屋拟作为公司新增职能部门的办公场所,租赁价格是在参考申通信息广场对外出租市场公允价格及历史租金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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